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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的法规去哪儿了?从《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说起 [编读往来]

宝典君 东方法律宝典 2021-07-06

  网友啊嗔发来消息,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存在严重错误!

  虽然是周末,但真的吓了一跳,立即找出相关法条进行核对。

  《》,是2002年8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0号公布、2016年修订过的法条,修订的依据是2016年2月6日根据国务院令第666号《》。

  因为每一部法条,基本上都是认真核对了来源。这部法规,是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网站上的条文与中国政府网上的条文综合而成的,因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网站上只有旧条文,而中国政府网有修改的法律依据。

  国务院令第666号决定涉及到的行政法规达66部之多。然而,中国政府网并没有将这66部法规的完整条文进行集中公布。

  在中国政府网查不到新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全文,在负责行政法规制定修改的职能部门国务院法制办的网站上,收录的仍然是2002年的法规。

  权威的法规在哪儿?

  我们又想到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这个专司药品管理的行政机关的网站上会不会找到这个新法规?结果仍然是令人失望的,还是2002年的法规。

  尽管一条一条地对照进行了修改,并且修改的部分用红字进行了标注,但是还是被细心的网友发现了问题。

  啊嗔说:“因新的《药品管理法》部分条款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收录的2016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应的第九章‘法律责任’部分出现严重不对等”。

  既然是实施条例,当然是对原法规即《药品管理法》的进一步细化,而《药品管理法》也是经过多次修订的。

  经过了几次修订?你也许问。你问对了。我也被搞糊涂了。

  在中国人大网上公布的文本,这部法律的修订历程是这样的: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还回到前面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上来,因为《药品管理法》修订了,《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当然也要与之相对应啊。


  但是,网友发现问题了,“法律责任”部分出现严重不对等。因为《药品管理法》修订后,法律责任部分的条文序号发生了变化,如第七十九条变成了七十八条,七十三条变成了七十二条……

  那么,《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时,也应相应将相应的内容体现出来了,也就是修订的决定中要将这部分涉及到序号调整的明示出来,不能再依据原条文序号了。

  有人说,国务院666号令最后不是说“此外,对相关行政法规的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了吗?但是,这个仅是指对条文顺序作调整,而不应包括法条序号后内容里的其他法规的条文。

  反正,我是被搞晕了。

  为什么《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全文不能公布下呢?中国政府网、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国务院法制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网,你们三个其中一个公布下也好啊。不然,全国的药品监督部门执法、司法部门司法、公民守法,去哪儿找这法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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